肉桂

首页 » 常识 » 问答 » 50位作家最喜欢的词澎湃在线
TUhjnbcbe - 2024/10/16 16:31:00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以《洛丽塔》的作者纳博科夫为例,他最喜欢的词,在他8部作品中都至少使用过1次,这个词就是mauve(淡紫色)。这是完全合理的,因为纳博科夫以具有“联觉”能力(比如有些人在听到声音时,能出现视觉反应)闻名。

对另一些作者来说,最喜欢的词也反映了作品的独特语气或主题。简奥斯汀最喜欢的三个词是civility(礼貌)、fancying(幻想)和imprudence(轻率);阿加莎克里斯蒂则是inquest(审讯)、alibi(不在场证明)和frightul(可怕);我们通过《哈利波特》系列选出了罗琳排名前三的词,wand(魔杖)、wizard(巫师)和potion(魔药),但这几个词是魔法世界里的,并不是她本人最喜欢的;E.L.詹姆斯的《五十度灰》系列,分别是murmurs(嘀咕)、hmm(嗯)和subconscious(下意识);詹姆斯帕特森的《阿利斯克罗斯》系列则是killers(凶手)、murders(谋杀)和kidnapping(绑架),每个词都可以成为一个故事的标签……

年出版的《咬文嚼字者的狂欢》中,作者路易斯布尔克弗拉姆克斯向著名作家发出了“最喜欢的词是什么”的征询。《华氏度》的作者雷布莱伯利这样回答:

我最喜欢的两个词是“ramshackle”(摇摇欲坠)和“cinnamon”(肉桂)。

布莱伯利还谈及钟爱“摇摇欲坠”的复杂原因:

很难解释为什么“摇摇欲坠”在我的写作中那么重要……一半的时间,我们觉得自己是摇摇欲坠的人,失去了平衡。既不在大脑左侧,也不在大脑右侧,处于两者间可怕的真空之中。对我来说,那就是摇摇欲坠。

但他喜爱“肉桂”这个词则建立在更深的私密联系上:

对我来说,“肉桂”这个词来自小时候的经历。那个时候,每次走进外婆的储藏室,我都喜欢大声念出香料盒子上贴的标签;比如来自遥远的印度的咖喱,比如来自世界的另一端的肉桂。

雷布莱伯利,《华氏度》

布莱伯利选择“摇摇欲坠”和“肉桂”作为他“最喜欢的”词。如果看统计数字,他也确实比其他作家更爱用这两个词。这本书里经常作为例子提及的50位作家,从J.K.罗琳到纳博科夫,从阿加莎克里斯蒂到简奥斯汀,没人比布莱伯利的“摇摇欲坠”用得更多。50人中,只有托妮莫里森,用了比布莱伯利更多的“肉桂”。

美国作家托妮莫里森

在对“肉桂”的赞颂中,布莱伯利提到这个词让他想起祖母储藏室里的香料盒上的标签。如果不理解他的解释,我们是否能够通过统计调查,来探索他的记忆?

在50位作家中,布莱伯利提到香料的次数超过了其中的48位。

“咖喱”这个词虽然在他解释“肉桂”时一起被提到,但用得并不多。然而可能与储藏室有关的其他一些香料,比如spearmint(留兰香,绿薄荷)、vanilla(香草)、peppermint(薄荷)、nutmeg(肉豆蔻)、onion(洋葱)、licorice(甘草)、lemon(柠檬),在布莱伯利的许多作品中却有较高的出现频率,这些词,他比其他任何人用得都多。下面是50位作家与布莱伯利之间的比较,按照每个词的使用频率进行排名。[这个统计结果是无修正的。比如,E.L.詹姆斯之所以会在《五十度灰》中大量使用vanilla(香草),是由于她用“vanillasex”表述平淡缺乏情趣的性爱。咖喱一词既可指香料,也可指菜肴,还用作动词,但作为动词时没有计入其中。]

相较其他人,布莱伯利用这些有关香料的词的频率高得异乎寻常。如果全然相信数据,你可能还会得出这样的结论:肉桂并不是他最喜爱的词,他用留兰香、香草、薄荷、肉豆蔻、甘草以及柠檬的情况并不逊色于肉桂。

只看“留兰香”这一个词的话,其在布莱伯利作品中出现的频率比“肉桂”更为突出。布莱伯利经常使用“肉桂”并不是一件奇怪的事,这是个常见的词。但在这个样本中,其他作者用“留兰香”的频率没有能接近布莱伯利的。他在11部小说中使用“留兰香”的次数,几乎和样本中50位作家多部作品里使用的总次数(包括spear-mint和spearmint)相当。布莱伯利爱用“留兰香”才是真正的异常。把布莱伯利和50位作家使用某个词的总次数作为基数,布莱伯利用“留兰香”的次数占了一半,而他使用“肉桂”的次数仅占6%。

出于好奇,你也许想要看到比50个作家更大的样本。美国历史英语语料库(CorpusofHistoricalAmericanEnglish)是一个可靠的选择,其样本囊括了从年到年间的作品(字数约是之前50位作家样本的字数的6倍),由杨百翰大学的语言学家搜集而成。选择语料库的目的并非想要建立一个“50位作家样本”一样的著名小说样本,而是以过去多年的作品为基础,为寻常的写作创建一个基准。事实上,除小说外,这个大样本还包括非虚构类作品以及各种报刊文章,可说是两个世纪以来书面英语的典范。

布莱伯利使用“肉桂”的频率是语料库的4.5倍,因此我们得出结论,与一般作品相比,他确实经常用“肉桂”这个词。但布莱伯利使用“留兰香”的频率却是语料库的整整50倍。“肉桂”是布莱伯利自认“最喜欢”的词,但无论他自己是否意识到,“留兰香”也一定在“最喜欢”之列。

总体来说,布莱伯利使用的有关香料的词比较多,但这些词在作品中并不会那么突出,从而分散读者注意力。平均下来,每种香料在他每一部作品中也不过出现一两次。

另一方面,有些作者可能把某些特定的词用得太多,有的词甚至在同一部作品中出现数百次,破坏阅读体验。例如,迈克尔康奈利说他最喜欢的词是nodded(点头)。康奈利已经写了7部畅销书,其中两部被改编成电影——《血型拼图》由克林特伊斯特伍德(ClintEastwood)主演,《林肯律师》则由马修麦康纳(MatthewMcConaughey)主演。谈到最喜欢的词,以及他作品里的主角哈里博斯(HarryBosch)时他说:

他是个寡言的人。他会用点头作为回应,所以“点头”(nodding)在我的书中到处都是。我的一位编辑也指出,哈里点头太多了。实际上,他曾在一本书中点了次头。

美国作家迈克尔康奈利

康奈利使用nodded(包括变体nod,nods,nodding)的次数,比样本中50位作家中的任何一位都多,每10万词里有次(每三四页出现一次),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2倍,罗琳的4倍,海明威的8倍,是美国历史英语语料库的15倍。

有个词,康奈利每写个词就至少使用一次,包括looked(看)、car(汽车)、case(案件)、something(某些东西,某些事)、phone(电话)、about(关于)等。与语料库的使用频率相比,这个词中,康奈利用得最多的是nodded(点头)。考虑到他没有像我一样进行统计,却仍然指出了自己用得最多的那个词,我们可以负责任地说,康奈利很清楚自己的怪癖。

康奈利知道自己经常使用nodded,这是不是一件坏事?对此我认为,喜欢的词和自己过于依赖的词,两者之间有着微妙的区别。

记者本亚戈达(BenYagoda)在《如何不写坏》(HowtoNotWriteBad)中写道:用词重复是一个破绽——或许是最大的破绽。它暴露了心不在焉的笨拙写作。接着,亚戈达详细解释了如何避免重复用词。他建议不在一个句子中超过两次地使用同一个词,但也说明某些常见词可以例外。有的词本身很独特,他建议用过一次之后,过几页再用。

看来康奈利的nod属于后一类:这是他常用的独特词,但大多数作家用得少得多。康奈利虽然知道自己喜欢用nod,但这个词有时像是自己跳出来的。以下是两个例子,尽管还有更极端的。

《死亡芯片》中的一段:

“Butwecangosmaller,”hesaid.“Alotsmaller.”

Shenoddedbuthecouldn’ttellifshesawthelightorwas

justnodding.

“Molecules.”shesaid.

Henodded.

“但是我们可以做得更小,”他说,“可以小很多。”

她点头,但他不知道她是否真的明白了,还是只是机械地点头。

“分子。”她说。

他点头。

《失落之光》中的一段:

“Whiteguys?”

Inodded.

“Damn.Thatwasgood.”

Inoddedagain.

“Sowhat’sunderthetablecloth,Harry?”

Ishrugged.

“Firsttimeyou’ve

1
查看完整版本: 50位作家最喜欢的词澎湃在线